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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明德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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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4 09:15: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由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贵州大学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本科独立学院,2013年9月贵州大学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办学协议,合作举办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并实现产教融合、产学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
目前学院现有教职工511人,其中教授(其他正高级职称)21人(占比4.1%),副教授(其他副高级职称)146人(占比28.57%),讲师(其他中级职称)183人(占比35.81%),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数量较去年有了大幅增加;教师队伍中拥有博士学位22人,硕士学位258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4.79%。另学院拥有众多企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行业领域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型人才120人,占教师总数的23.48%。
学院始终“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科学管理为基础、以价值提升为目标”的办学思路,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创新管理模式、强化质量与特色、优化管理与服务,形成了以工科专业为主,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为国家培养道德高尚、诚信负责、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好,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具有较强的获取知识和创新思维能力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为适应学院建设和发展需求,经贵州大学明德学院董事会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招聘教学科研岗62人,行政职能、教学教辅岗位1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招聘需求计划表》。


待遇

1. 申请者一经录取,享受中国科学院地理资源所具有竞争性的工资及博士后生活待遇;
2. 提供出国、国内外学术会议和业务培训等机会;
3. 其它面谈。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 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0周岁。
5.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齐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招聘需求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请下载填写《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并附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投至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招聘工作邮箱,邮箱地址:2324504639@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应聘人员填写及提交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否则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学院将根据简历投递情况,由学院人力资源处完成资格初审后,即时安排面试。
(二)面试
应聘人员面试工作在贵州大学明德学院董事会的指导、监督下,由明德学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安排由学院通知。
考核主要以“三力”面试为主,含专业能力面试、共事能力面试、职业潜力面试。
1、专业能力面试。专业面试由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各系部安排,面试内容以应聘岗位及所学专业知识为背景,对相关岗位技能、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等进行考核。专职教师岗位应聘者自行准备所报专业一个章节的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设计,进行“说课”(说课内容包括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内容编排、课堂教学环节与教学方法、教学时间安排等),并提交说课稿3-5份。
2、共事能力面试。共事能力面试由学院各系部安排,主要从沟通表达能力、团队意识、主动性、服务意识等方面进行考核。
3、职业潜力面试。职业潜力面试由人力资源处安排,学院领导参与面试,主要从应聘人员思考分析能力、协作能力、培养发展潜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对符合所聘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学院将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通知到应聘者本人。
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要求到明德学院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者“三力”面试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面试总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必须符合所聘岗位要求,不得降低聘任要求,宁缺毋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报学院董事会审批后,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所有拟聘人员必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按时提交上报所需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院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确定聘用的人员,学院将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属于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编制(不属于事业编制),享受明德学院新机制待遇。


六、有关说明

1.本方案由贵州大学明德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文老师 0851-88928056.
未定事宜,由贵州大学明德学院董事会研究确定。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2018年11月5日

附件:
附件1: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招聘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来源:贵州大学明德学院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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