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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联考】2021云贵年事业单位联考招聘873人|4月8开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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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2 17:1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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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加入黔图教育公考群:308464733进行备考交流,关注微信公众号:qtgkjy获取了解考试实时动态。咨询电话:0851-85614757。事业单位面试开班中,贵阳教师、人才引进、高校面试随到随学!  贵州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一)

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2004年12月,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5年9月,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2012年9月,成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入选高校。2016年4月,成为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成为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7年11月,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2018年2月,成为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18年12月,入选“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2019年1月,入选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学校现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部省合建高校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学科群2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9个、区域一流建设学科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学校秉承“明德至善 博学笃行”的校训,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部省合建和“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一二三四”发展总体思路,全面助推贵州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经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人员111名,其中,教师岗(Ⅰ类)18名、实验岗(Ⅱ类)20名、其他专业技术岗(Ⅲ类)8名、辅导员岗(Ⅳ类)35名、管理岗(Ⅴ类)3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不受英语报考条件限制。
(七)报考管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师岗(Ⅰ类)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口语面试,面试通过后才能网上报名,否则,该岗位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八)网上报名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天(含当日)。
(九)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十)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范围如下: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研究生。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过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等其他符合可视为应届毕业生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和贵州大学官网(http://www.gzu.edu.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1年3月29日到4月7日。
(二)英语口语面试报名
报考管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师岗(Ⅰ类)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参加贵州大学组织的英语口语面试。
英语口语面试报名时间及方式: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4月8日0时至2021年4月9日24时期间将《贵州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英语口语面试报名表》(附件2)以附件形式发送至dr@gzu.edu.cn邮箱(邮件命名方式:报考部门名称+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贵州大学官网公布。
咨询电话:0851-88292297,0851-88291959。
(三)英语口语面试
审核通过人员须按要求参加英语口语面试。面试由贵州大学组织实施。
英语口语面试满分100分,未参加英语口语面试,或英语口语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该岗位网上报名环节的资格。英语口语面试成绩及通过人员名单在贵州大学官网公布。英语口语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英语口语面试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四)网上报名
通过英语口语面试的管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师岗(Ⅰ类)应聘人员及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http://219.151.4.99)报名。
具体报名时间及程序详见后续公告,公告在贵州大学官网发布。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若网上填写及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有关责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是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事宜详见后续公告,公告在贵州大学官网发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851-88292297/88291959。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详见后续公告,公告在贵州大学官网发布。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单个岗位无人报考或无人通过资格初审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并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七)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相关事宜详见后续公告,公告在贵州大学官网发布。
(八)笔试
笔试由贵州大学组织实施。
1.笔试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
3.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九)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1)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员数1: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且分数在6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3)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国内高校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岗位有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及他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并现场签署承诺书。
(10)《贵州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其他报考条件所需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面试
面试由贵州大学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综合面试两个部分。
1.专业面试,分值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分值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或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十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个部分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公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十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十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在考察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及他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四)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官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所有招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工作服务期限及岗位管理要求。
(二)招聘工作在贵州大学党委领导下,由贵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三)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51-88292118。
(四)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并严格遵守贵州省相关防疫规定。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大学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贵州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贵州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英语口语面试报名表.doc
贵州大学
2021年3月29日  
贵州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一)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103/t20210329_67612194.html2021年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663人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1〕5号)等规定,现将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曲靖市2021年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计划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63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229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6人、各县(市、区)428人(麒麟区38人、沾益区44人、马龙区47人、宣威市76人、陆良县44人、师宗县91人、罗平县32人、富源县30人、会泽县2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云南省乡(镇)(不含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7.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00:00—2021年4月16日24:00。
(二)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1.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岗位(野外、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地下、水下作业等及特殊技能岗位)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或政策有规定的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县、乡(镇)岗位招聘的,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并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150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任职资格或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1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曲靖市特别需要、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1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登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上传材料图片→提交审核→网上交费→查看交费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登录报名系统。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网址为: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wsbm)。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首次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登录。系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对考生进行标识,考生登录系统时,必须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
2.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照片、上传材料图片和提交审核五项操作。
(1)填写信息。报考人员填写信息时,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计划表备注栏里有岗位条件补充说明的,报考人员须结合自身情况如实填报。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招聘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2)确定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岗位代码后,应仔细查看并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3)上传照片。照片须按要求上传,因照片不合格造成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上传材料图片。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可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图片。提交人工审核的,审核期内仍可补充上传。系统允许上传的材料图片总数为10张。
(5)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前,须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并再次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特别注意岗位招聘条件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按要求说明自己的情况,并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图片。报考人员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提交审核的信息为无效信息。
在报名期间,每天凌晨4:00系统自动关断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5:00再次开通,在此时段内不可进行报名操作,其余时间均可报名。
3.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提交的信息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主要审核“年龄要求”、“性别要求”、“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学历性质要求”、“招聘专业条件”、“是否为定向招聘岗位”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8个方面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确定是否匹配。
提交审核后,计算机将列出上述8项机审结果,每项审核结果有三种:通过、未通过和需人工审核。8项审核全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通过,可进行交费;若有1个及以上项目未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未通过;若没有未通过项目,但有需人工审核的,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提交人工审核,若未提交人工审核,该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提交人工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提交审核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人工
审核,考生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4月12日
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可在4月14日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有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有效报名期限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4月15、16日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分别在4月17、18日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考生则没有机会再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把握好报名时间。
4.网上交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进行交费。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逾期不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网上交费时间:2021年4月12日9:00—2021年4月18日24:00。
交费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点击“网上交费”进入“易宝支付”系统,使用微信或银行卡进行支付。交费完成后,交费信息将立即回传到报名系统中,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交费确认信息,若10分钟后还未查到交费确认信息,可拨打易宝支付客服热线查询处理。
5.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报名考试费: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健康扶贫服务证》办理。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办理。
(3)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签章的《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办理。
(4)残疾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
(5)完全失去土地、生活困难且未就业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生活困难证明和未就(过)业保证书办理。
(6)报考免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
免交报名考试费办理时限:除报考免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外,其他符合免交报名考试费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8日(8:30—12:00;14:30—18:00)期间,可按就近办理的原则,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或曲靖市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免交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021年4月18日18:30前将《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免除报名考试费用汇总表》报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
对无人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情况的岗位由曲靖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于2021年4月23日在“规定网站”公告。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报名考试费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交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6.报名情况查询。报名期间,系统每12小时更新一次有效报名人数,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7.打印准考证。网上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含免交报名考试费考生)请于2021年5月17日9:00至22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无打印条件的,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请求帮助打印。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874—3383190、3383575。
五、笔试
笔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一)笔试类别
此次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
笔试试题类别分为5大类11小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一类别都分别对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数量、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及准确性和考试类别等条件设置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社会及考生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等符合免笔试招聘岗位的,可免笔试进行招聘,但报考需笔试岗位的考生必须参加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负责。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将以短信方式发送给各位考生,考生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电话:0874—3332026、3332028)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六、笔试政策性加分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规定,只对曲靖市户籍(生源)符合加分条件的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予以笔试政策性加分。
(一)加分条件及加分分值
1.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含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加5分。其中选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被评为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4分。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
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
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6.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就读高校前户籍(生源)在曲靖市的彝、回、苗、壮、布依、水、瑶7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其他少数民族和户籍新迁入曲靖3年及以上(2018年4月12日及以前落户)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7.优秀运动员:除执行中央、省有关政策外,曲靖市户籍(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取得第1名,事业单位免试安置;取得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单项第2名或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第2名至第3名,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单项第3名或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第4名至第6名,笔试成绩加4分;取得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单项第4名至第6名或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第7名至第8名,笔试成绩加2.5分;代表曲靖市或云南省参加国际、国家级比赛获“运动健将”称号,笔试成绩加10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政策的,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重复加分。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办理加分手续时,除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未就(过)业保证书、毕业证书(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保证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其相关证书原件,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外,分别按下列加分类别提供材料:
1.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聘用合同书》或《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服务证书》、县级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及经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审核认定的《选聘到村任职加分通知》,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需提供本人受表彰(表扬)的文件及证书。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服务期满人员考核登记表》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聘用合同书》、《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或《教师特设岗位服务证书》。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志愿服务证》(证书上须有县级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及经共青团曲靖市委审核认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加分通知》。
6.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的《少数民族加分通知》;若按生源办理加分手续的,须提供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社区)证明材料和就读高校前所在高中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7.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参加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及经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审核认定的《优秀运动员加分通知》。
(三)办理时限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于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4日(8:30—12:00;14:30—18:00)期间,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办理加分手续、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考生将加分证明材料提交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021年5月14日18:00前将《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情况备案表》报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备案;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于                                         2021年5月17日18:00前将《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情况汇总表》(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报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复审后办理加分手续。
政策性加分情况分别由市、县(市、区)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规定网站”公告。
七、学历认定
(一)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国民教育毕业生(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能查询到学历的毕业生)包括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在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书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学历类别”、“学习形式”分别为“普通高等教育”、“普通全日制”)。
(二)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毕业证书,不能报考“学历性质”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和“国民教育毕业生”岗位。
(三)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学历学位认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或面试程序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工作主管机关须对拟体检、考察或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在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后期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验,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名资格而填报虚假信息通过报名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起止时间为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6日,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通知;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曲靖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报名推荐表(在职在编人员提供)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属在职在编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企业及其他在职人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2. 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涉及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须于报名时上传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拟体检、考察、面试、录(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实行分级管理。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资格复审告知》。对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告知其原因。
应聘人员故意扰乱招聘工作场所秩序、拒绝或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提出申请,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到相应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报考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名通过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需要面试的岗位,严格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时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在通知参加递补资格复审2天(不含通知之日)内,按本公告第八条第(三)项第3款的处理方式处理。
5.不需要面试的岗位。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6.需要面试的岗位。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确需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做出书面说明,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7.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按本公告第八条第(三)项第5、6款的处理方式处理。
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及岗位变动情况分别由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规定网站”公告。
九、面试
(一)需要面试的岗位,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的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21年5月14日前报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向招聘单位提交《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需按比例递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由招聘单位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面试方案或面试通知。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须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面试方案。
十、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不需要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超出招聘计划人数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再次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需要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合格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免笔试招聘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重新组织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的人员,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网站”公告。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十一、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二)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见录聘用文件)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聘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5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企业及其他在岗人员须在录(聘)用文件下发后的次月底前办理完相关人事关系转移、辞职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或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辞职等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录(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本人,同时报备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聘)用资格,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各级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履行主体责任,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管理。
(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有关投诉或举报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向投诉人或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法〔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严格管理招聘考试的试题,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八)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文件规定“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单位不得调动或借用(公开遴选除外),保持乡镇人员队伍稳定”。
(九)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分配人事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9〕123号)规定,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十三、重要提示
(一)《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招聘计划)由曲靖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简称“规定网站”)和曲靖日报进行公告。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场,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考试期间,须自觉遵守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
1.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3331519,地址:麒麟区麒麟北路18号(麒麟花园北,沃尔玛超市对面);
2.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电话:0874—3316769,地址:曲靖市翠峰路83号。
3.麒麟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3147876,地址:麒麟区寥廓南路86号(龙潭公园旁);
4.沾益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3161149,地址:沾益区龙华东路78号(沾益区政府院内);
5.马龙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6032613,地址:马龙区龙泉新区锦新路223号(马龙区三中旁);
6.宣威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6189648,地址:宣威市龙堡东路606号(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陆良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6082337,地址:陆良县西华路延长线县人社局新大楼三楼;
8.师宗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5768113,地址:师宗县通源大街延长线荣海新区(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四楼411);
9.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74—8226236,地址:罗平县城永康路与白龙路交汇处(宇通壹号院对面);
10.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4622760、4613509,地址:富源县胜境街道外山口社区长治路北侧(富源县公安局新址后面);
11.会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874—5688819,地址:会泽县瑞丰路658号(国税局、卫健局斜对面)。
以上联系电话和地址如有变动,及时在“规定网站”另行通知。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0日
来源于:http://rsj.qj.gov.cn/show_qj.asp?Twzbh=1&id=17434&lb=12

2021年云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2人公告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1年云南师范大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4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1年4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3.符合云南省相关政策要求;
4.满足应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5.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6.应聘人员均要求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年龄要求为: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对应《云南师范大学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引进办法》(云师大党发字〔2018〕17号)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其它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学位、职称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岗位,与招聘部门联系,投递简历。我校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及博士招聘信息,常年有效。
(二)《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其他岗位,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ynnu.edu.cn)“通知公告”栏中的招聘公告末端链接“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进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同时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1.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招聘公告末端)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登录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ynnu.edu.cn)→进入“通知公告”栏中的招聘公告→点击“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链接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将报名相关证书和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3)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同时向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发送应聘材料,请将相关材料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个人应聘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国(境)外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半年内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④应聘岗位要求为“体操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排球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⑤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
2.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9:00 至25日(星期天)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9:00 至26日(星期一)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9:00 至27日(星期二)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9:00 至22日(星期六)10:30;
(5)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3.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采用计算机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4.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4月27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5月22日10:30前登录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ynnu.edu.cn)“通知公告”栏中的招聘公告,通过“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打印准考证。
5.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5月6日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6.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网络报名信息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人员,报名资格初审按照不合格处理。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学位、职称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岗位,免笔试。
其他岗位: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其他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1年版)》(详见附件2)。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应聘人员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成绩公布后3天内,云南师范大学接受考生分数书面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分数高低不属于查疑类型)。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云南师范大学组织对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需查验拟面试人员的应聘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拟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面试
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可依次增补进入面试人员。凡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到云南师范大学校医院或校外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后将体检报告交用人单位,在校外医院体检的由用人单位将体检报告报校医院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学校人事处统一指导、校内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心理素质(心理测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上级部门审批。
(八)聘用
1.公示期满的拟聘用人员由校内各用人单位组织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等材料报学校人事处,由学校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2.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若至2021年12月底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3.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涉及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学生工作任务以及参加驻村扶贫等工作,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的安排。
4.办理聘用手续后,若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所填写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并作下编下册处理。
(九)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
(三)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学校纪检处对公开招聘工作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对相关程序及职能监督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受理职能部门移交的违纪问题。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除注明专业硕士以外的,其余均要求为学术学位。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学校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941528;
(二)监督电话:0871-65911838;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rsc.ynnu.edu.cn
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云南师范大学
2021年3月29日
来源于: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42616&ClassID=602
——来源已标明,若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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