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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西北农林&兰州大学&贵州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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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7 09:1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北工业大学
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坚持立德树人,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积极探索多渠道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8年我校继续实施自主招生,特制订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理工类考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名:
二、招生计划100名以内。
三、招生专业水声工程、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数学与应用数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程力学、软件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每名考生仅限填报一个专业。(注:浙江、上海考生,须根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志愿填报。)
   四、申请程序
1.考生申请
考生向我校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须亲笔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
2.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获奖者须在网上填报获奖项目,否则奖项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报名申请表。
网报时间: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2日上午9:00点
系统链接:http://gaokao.chsi.com.cn/zzbm/
3.邮寄书面材料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提交以下申请书面材料:
(1)网报系统下载《申请表》,考生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经所在中学(单位)审定并加盖公章;
(2)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3)考生本人手写1200字左右自荐材料并签名;
(4)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5)其他佐证材料。
将以上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于2018年4月4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以中国邮政EMS形式寄至: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申请材料请自行备份,概不退还。
4.资格审查
对于已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且我校确认收到纸质材料的考生,我校将分学科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获得考核资格。
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在2018年4月底自行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五、考核程序我校对初审合格考生组织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协调沟通能力等。符合报名条件D的考生需加试实际操作、制作技能等(需自带实物作品)。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6月12日(9: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研究生东馆319室,现场确认后发放面试资格证。
2.面试时间
2018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资格证)。
3.合格考生认定
我校将依据考核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名单及高考优惠等级,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备案,并在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六、优惠政策与录取1.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执行),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相关要求,在自主招生指定志愿位置填报公示专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2.高考录取
学校根据自主招生合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七、监督机制1.西北工业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科学选才,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招生全过程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29-88493708。
3.各推荐单位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推荐单位或个人三年的推荐资格;相关考生将被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八、所有信息均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和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考核或录取的,责任自负。考生和家长须注意,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九、本办法最终以教育部审核公示为准。十、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十一、联系方式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
电话:029-88460206
传真:029-88492310
电子邮件:ao@nwpu.edu.cn
官方网站:http://zsb.nwpu.edu.cn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样化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我校2018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在农林和生命科学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2018年在全国范围内计划招收60名理工类考生。
二、招生专业农学(含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林学类(含林学、森林保护)、园林、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生物科学类(含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科学)。
三、报名条件完成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考:
(一)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竞赛(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竞赛(联赛)一、二等奖的考生。此项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公示的赛事名称、名单、证书样式及印章为准。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此项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公示的名单为准。
(三)对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兴趣浓厚并具有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高中阶段以第一原始产权人获得发明专利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相关学科学术性文章且已见刊的考生。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23日至4月8日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统提示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要求在学校公布的自主招生专业(类)中选择填报4个不同专业(类)。
(二)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须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自荐报告(考生本人亲笔手写,内容应包括个人志向、学习情况、认知体会、个人具有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对填报专业的认识以及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和设想等。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个人陈述可简单填写或不填写);
3.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提供的推荐信和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发展材料,包括考生思想品德、高中阶段课程修习、社会公益和实践活动、获奖以及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等(须班主任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4.高中阶段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公开发表文章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本人文章所在目录页、文章正文)(以上材料须加盖中学公章);
5.其他能够证明考生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材料(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考生本人须在所有报名材料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
考生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于2018年4月13日之前使用邮政(EMS)快递寄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信封上注明“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有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考生所在中学须对考生报名材料在校内予以公示,并对考生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所在中学提供虚假考生信息,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与后续认定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予学籍注册,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选拔程序(一)初审
2018年4月,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初审意见,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初审将组织专家重点对考生提供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学术性文章通过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等进行重点审查。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参加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资格。
2018年4月30日左右,申请考生通过我校招生网或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二)考核
报到时间:2018年6月9日
考核时间:2018年6月10日
报到考核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请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准考证(报名系统打印)、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原件按时办理报到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确认手续或未带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考核方式:主要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等。
考核具体安排请及时查阅学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六、入选资格认定(一)学校根据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情况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确定为入选考生。入选考生按照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入选等级,分为A、B两个等级。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竞赛(决赛) 获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竞赛(联赛)中获一等奖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以上,直接确定为A等;
2.其余考生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入选等级,其中排名在前50%的考生入选等级确定为A等,排名在后50%的考生入选等级确定为B等。
(二)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时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拟入选专业(类)。
(三)入选考生名单及其拟入选专业(类)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考生名单于2018年6月22日左右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最终获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七、录取办法(一)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高考,并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规定,其中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BB级。
(二)入选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考生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类)必须与入选专业(类)相同且顺序一致。
(三)录取分数优惠政策和专业安排
1.A等入选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
2.B等入选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且不低于其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江苏省考生达到本科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10分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
专业安排:高考成绩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满足所报第一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未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但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满足所报第二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在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1-20分的考生,满足考生所报第三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在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1-30分的考生,满足考生所报第四专业(类)志愿。
备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八、监督机制1.自主招生考核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学校在自主招生考核过程中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
3.自主招生考生录取结束后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入学报到后,学校对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
十、其他事宜1.考生及有关中学应对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学校将通过专家初审和面试环节对考生所提供材料(尤其是发明专利和文章等)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和深度考核。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2.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后及时登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特殊类型报名系统(http://zhshw.nwsuaf.edu.cn/),反馈本人高考成绩及志愿等相关信息。
3.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一、本简章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兰州大学
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及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素质教育,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选拔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要求,结合兰州大学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为245名,不做分省计划。
二、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自主选拔招收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相关招生政策,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涵盖的专业类有: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外国语言类、数学类、信息科学类、物理科学类、核工程类、生物科学类、化学类、大气科学类、地球科学类、土木工程类、医药类、草业科学类。上海和浙江考生填报的专业须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见附件1)。具备下列任意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及学科特长选报以上14个学科大类之一。
(一)高中阶段获得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或者同时获得2项不同学科省级三等奖奖励者;
(二)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三)高中阶段参加相关专业学习或者科学研究实践活动取得一定成绩、表现突出者(须有成果发表证明);
(四)在语言、文学方面确有兴趣和专长,且具有发展潜质者(须提供相应专长证明和作品复印件);
(五)高中阶段同一门单科成绩至少三次在期末考试中全年级排名前5%者(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排名证明)。
三、报名办法(一)报名方式
我校2018年采取学生自荐的方式接受考生申请。
(二)网上报名
申请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均须在2018年3月21日14:00至2018年4月10日17:00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统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三)申请材料准备
1.《试点高校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整填写,并下载打印,加盖学校公章,由考生亲笔签名;《申请表》中个人陈述部分主要由考生对自身特长、专业申请理由和未来发展作说明,字数在1000字以内。
2.有关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推荐材料(非必要材料,可不提供):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人基本信息,报名系统会向推荐单位负责人或推荐人发送电子邮件和短信,由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人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推荐表填写并上传。
打印的报名材料须用A4纸张印制。
(四)申请材料扫描上传(推荐材料除外)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片(必须足够清晰可辨),并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的纸质申请材料无需邮寄我校,仅个人留存备查。逾期未提交、材料不全或者材料无法清晰辨认,都将影响考核资格评定。
四、选拔程序(一)材料初审
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申报材料电子版进行审核(材料不全、不清晰者不予审核),考生须确保所提供专利、论文等材料的真实性,材料审核环节我校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将获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的资格,考核环节还将针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针对性深度考核。请申请考生于2018年4月底前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或者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查看材料审核通过学生公示名单。
(二)考核时间、地点
1.初试:材料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8年6月10日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复试: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合格名单。初试合格考生于2018年6月17日在兰州大学校园内进行复试,具体测试安排以报名系统内公布的为准。
(三)考核形式
1.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学科素养和学习潜能,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2.复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专业能力、创新潜质以及社会责任、个性特长等。
3.考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顺序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四)资格确定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依据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形成的综合成绩排名(初试、复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换算),参考学生特长和中学表现,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合格名单。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自主招生合格资格名单将在2018年6月22日之前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
五、志愿填报被我校确定为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为自主招生获得合格资格的相应专业大类中的专业。
六、录取政策(一)被我校确定为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对于上海、浙江等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二)被我校确定为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录取确定专业时,满足考生获得资格的专业大类中的专业之一;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我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以上的,满足填报志愿中前两个专业之一;无法满足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将在考生获得资格的学科大类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市自主招生相应最低控制线以上的,满足其获得资格且选考科目匹配的专业志愿。(确定专业时以考生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专业为准)。
(三)经考核认定,在相关学科具有明显特长、兴趣及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进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入“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见附件2)。
(四)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新生入学时不得以特长为由申请转专业,但可以参加入学时面向新生进行的基地班选拔,并可在入校一年后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申请转专业。
七、监督办法(一)自主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由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公示。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材料初审合格名单、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本校(http://zsb.lzu.edu.cn)、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三)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与招生相关的培训活动,未委托任何个人或者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工作。
八、联系方式电话:0931-8912116、8912748传真:8912229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zsb@lzu.edu.cn
九、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附件1:兰州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学科大类专业划分
学科大类
包含专业(类)名称
授予学位
浙江、上海选考科目
招收考生科类
所属学院
人文学科类
汉语言文学
文学
不限
文科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
文学
不限
文科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
文学
不限
文科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告学
文学
不限
文科
哲学
哲学
不限
文科
哲学与社会学院
历史学类(含历史学基地班、历史学、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学)
历史学
历史、地理
文科
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
法学
历史、地理
文科
外国语言类
英语
文学
不限
文理兼招
外国语学院
俄语
文学
不限
文理兼招
日语
文学
不限
文理兼招
德语
文学
不限
文理兼招
社会科学类
社会学
法学
不限
文科
哲学与社会学院
法学
法学
历史、地理、思想政治
文科
法学院
知识产权
法学
历史、地理、思想政治
文科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思想政治、历史
文科
马克思主义学院
政治学类(含政治与行政学、国际政治)
法学
历史、物理、生物
文科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含管理学基地班、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学
历史、物理、生物
文理兼招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基地班、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
经济学
不限
文理兼招
经济学院
数学类
数学类(含数学基地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数学与统计学院
信息科学类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地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电子商务)
工学
物理、地理、生物
理科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工学
物理、地理、生物
理科
物理科学类
物理学类(含物理学基地班、物理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学
或工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材料学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
理学
或工学
物理、化学
理科
核工程类
核基地班(原子核物理与核技术方向)
理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核基地班(放射化学方向)
理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核工程类(含和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工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化学类
化学类(含化学基地班、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功能材料)
理学、工学
物理、化学
理科
化学化工学院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学基地班、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理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生命科学学院
大气科学类
大气科学类(含大气科学基地班、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
理学
不限
理科
大气科学学院
地球科学类
地理科学类(含地理学基地班、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理学
物理、化学
理科
资源环境学院
水利类(含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工学
物理、化学
理科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工学
物理、化学
理科
地质学类(含地质学、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方向、地球化学)
理学
不限
理科
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
土木工程类
理论与应用力学基地班
理学
物理、化学
理科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土木工程
工学
物理、化学
理科
地质工程
工学
物理、化学
理科
医药类
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
医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医学院
(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医学检验技术
理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护理学
理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预防医学
医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口腔医学
医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药学
理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管理学
生物、思想政治、历史
文理兼招
草业科学类
草业科学基地班
农学
不限
理科
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草业科学
农学
不限
理科
农林经济管理
管理学
不限
理科
注:2018年招生专业以正式公布为准,我校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学生进校后按照大类培养,在一或二年级再进行专业选拔、分流。


附件2: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萃英学院简介
为了贯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基础学科领域国际领军人才,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部署,教育部于2009-2010年分别在北京大学等19所大学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兰州大学作为实施该计划的19所院校之一,于2010年8月成立了萃英学院,作为基础学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试点平台,全面负责“计划”的实施工作。学院设立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人文(文史哲)萃英班,进行拔尖学生培养模式的新探索。
学院定位:兰州大学探索本科生培养和管理模式国际化的荣誉学院;拔尖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的重要基地;深化教学改革的特区。
培养目标:国际视野、本土情怀、责任担当、广博知识、领军潜质、社会栋梁。
师资队伍:60%师资从校内和国内选聘,其余教师从国外知名大学聘请。
培养模式:按照国际通用的三或四学期制安排教学,实施导师制、小班授课,依托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文科实验平台等,开展相关课题研究;通过联合培养、暑期学习、短期考察等形式进行国际交流。
招生形式:校内选拔,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人文萃英班各20人左右。
毕业去向:选送国际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研究生。





贵州大学
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选拔和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多样化、创新型优秀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校2018年继续面向贵州省实行自主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制定本简章,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原则在学校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阳光工程”招生的各项规定,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1、招生计划80名,该计划单列,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各类别的文、理科专业计划。
2、自主招生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在同科类对应专业中自主选择填报一类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其专业如下:
专业类别
包含专业
生源科类
A类
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科
B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统计学
C类
金融学、会计学、电子商务
文、理科
D类
汉语言文学、法学、新闻学
三、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具有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政治思想好,品德好、创新能力强,具有学科特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贵州省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或文学、电子、演讲、辩论、创新等省级以上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2、公开发表作品、论文或著作者;
3、综合素质优秀且具有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2018年4月4日
2、网上报名流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根据《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该表格,考生本人签名,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2)考生须围绕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等方面提供以下材料:
①考生学籍所在中学(往届生可到原毕业中学办理)出具的考生个人思想品德方面的鉴定材料(加盖公章);
②考生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本人高中阶段的成长经历、个性特点、学科特长、取得的成果及今后的发展方向等,不少于800字,请用钢笔书写);
③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
3、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扫描上传报名系统。同时,请将以上材料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一并邮寄至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18年4月5日(以寄出当天的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及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材料,从政治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初审合格名单,提交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的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8年4月30日前公布,通过贵州大学、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三级公示。(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6月14日(周四)现场报名确认;
2、考生须提供的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
3、报名费: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降低、规范我省招生报名考试费的通知》(黔价费【2009】67号)规定,报名费为200元/生,考生到学校现场缴纳。
四、测试及成绩评定(一)测试办法
1、测试形式:自主招生测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测试总分为450分。测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组成和考生面试顺序由随机抽签确定。
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分文、理科进行,时间为60分钟,总分为150分。
文科生笔试科目:语文及文科综合素质;
理科生笔试科目:数学及理科综合素质。
(2)笔试科目着重考察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考试范围分别为:
语文及文科综合素质考试范围:语文以中学语文为基础,着重考察学生基础知识、应用能力和思维能力,文科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学生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综合素养和知识面。
数学及理科综合素质考试范围:数学以中学数学为基础,着重考察学生基础知识、应用能力和思维能力,理科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学生自然科学方面综合素养和知识面。
面试:
(1)面试主要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思想品德、创新精神、发展潜质、学科特长、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思辨能力、(团队)组织和协调能力等。
(2)面试分为个人陈述、抽答题、无领导小组讨论等三个环节,总分为300分。各个环节面试时间及分值如下:个人陈述及抽答题100分(5分钟)、小组讨论200分(每组15-20分钟)。
(3)面试按分组方式进行,面试首先进行个人陈述和抽答题环节,然后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环节。
2、测试时间:6月15日(周五)(现场报名及测试时间如有变化,学校提前在贵大招生网公布)
(二)入围成绩及划线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自主招生测试成绩×60%+高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水平全省统考成绩之和×40%。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以考生最后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数1:2以内的比例,分专业类别(A、B、C、D类)划定入围分数线。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三)合格考生信息公示
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于6月22日前在贵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予以公示,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成为贵州大学自主招生测试最终合格考生。
五、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1、录取原则: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合格资格认定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达到贵州省第一批次本科投档控制分数线,且填报贵州大学自主招生志愿,由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70%+校考成绩*30%的综合成绩及排位从高到低排序后,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于录取结束后公布并完成我校、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三级信息公示。
2、优惠政策:合格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和综合成绩在报考的同一专业类别(A、B、C、D类)中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
六、监督机制1、为了维护公平公正、促进科学选才,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学校将加强对报名、审核、考试、入选资格确认等各个环节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和暗箱操作。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851-88292118。
2、三级信息公示网址: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ww.gzszk.com/
贵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址: http://rso.gzu.edu.cn/index.html
3、自主招生作为高考招生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 “在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违规,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七、本简章由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51-88292075(兼传真)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5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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